2017年8月8日,受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在我所嘉定园区组织对我所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进行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专家和代表来自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军事医学科学院和北京原子高科金辉辐射技术应用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和上海应物所等单位。本次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内容为:103楼放射化学实验室及其配套设施、1.5MeV电子束辐照加速器和15MeV中子物理仿真实验装置。
参加检查的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我所关于辐射安全管理工作和许可证增项申请的汇报,听取了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关于“《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申请材料》审查报告”的介绍,现场查看了我所新增核技术利用项目,查阅了有关记录及相关规章制度等材料。经认真审议和讨论,检查组确认所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内容已经完成,认为我所本次增项申请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建议环境保护部同意我所辐射安全许可证增项。(科研处 供稿)